2004/08/05 | 方兴东:中国媒体需要头脑
类别(IT、网络通信) | 评论(0) | 阅读(27) | 发表于 16:07
--------------------------------------------------------------------------------

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 11:27 新浪科技

  方兴东

  通过华为思科案(前期《华尔街日报》主导报道)和富士通华为展会事件(主要《商业周刊》策动报道)在中国媒体上的追随和报道看,国内许多媒体的内在价值观已经基本丧失或处于分裂混乱之中,代之以纯粹的商业价值观、膜拜美国媒体的价值观以及纯粹个人利益的价值观,在一些“大是大非”问题上甚至做不到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坚守者。


8月,三星与您激情奥运 斗三国与众将一拚高下
海纳百川 候车亭媒体 无限下载MP3你作K王


  中国媒体需要头脑

  2004年6月30日,IT网站天极网刊登《因盗窃技术,华为员工被美国Supercomm展会逐出》等系列文章,以国外网站Light Reading明显刻意渲染的报道作为引子,将一起纯粹的个人在展会的拍照行为,导引成不仅仅是“知识产权的盗窃者”,甚至有进一步定性为“商业间谍”的嫌疑。在当事人双方争议很大、没有公论的情况下,一件本来不是“事儿”的“小事儿”,就这样被媒体炒成了“事件”。国内部分媒体盲目充当外国媒体信息的二次传播者的行为再次引起我的忧虑和不安。

  加上近日《商业周刊》连续发文,在对展会事件没有任何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就基本推动华为有问题,华为有罪的文章。这在美国媒体上都是非常少见的明显倾向性报道,明显存在企业公关运作的痕迹。但是,却完全主导了国内媒体的舆论倾向,更使中国媒体“缺脑”的问题变本加厉。

  国外媒体狙击中国高科技力量的崛起

  从世界科技发展的格局看,像华为这样的企业屡屡遭遇外国媒体的狙击,时时遍体鳞伤是必然的结局。

  中国的崛起已经成为21世纪全球重大事件之一。人们在宏观上眺望的时候,也应该认识到一个内在的事实,中国真正崛起的前提是:高科技力量的崛起。由此而引发的全球范围的变化和冲突将越来越凸现。多年来,国际上喧嚣的“中国威胁论”,如今有了一个全新的衍生版本:中国高科技崛起论。这个版本当然界面友好,只不过人们依然将信将疑——美国高科技产业和科学界惊呼“狼来了”,究竟是“惶者生存”的基本策略,还是故作玄虚?在未来很多年这都会是众说纷纭、仁者见仁的事情。

  2004年,当我再一次深入孕育美国计算机和互联网革命的大本营——伯克利和硅谷,接触了各个层面的美国业界精英,亲身感受了美国高科技的方方面面,使我原本乐观的感觉更加乐观。我认为,中国高科技的崛起已经是势不可挡。5年之后,中国将成为全球互联网的中心,也将成为全球高科技的区域中心之一。中国成为未来IT第一大国的梦想,已经值得我们现在就展开想象了。当然,这一切都不可能伸手可触,将充满冲突和艰辛。

  低调低调,再低调。不知不觉之间,华为已经成为中国高科技领域的旗帜性企业,并且昂然挺进国际市场。这无疑惊动了全球竞争格局,对众多把据市场的老牌企业构成威胁。华为因此成为他们的眼中钉。于是,或出于竞争的考虑,或中国企业固有的“失衡”心态,以及加上利益驱动的国内媒体的“枪打出头鸟”心态,大家很默契地将枪口共同对准了华为。

  2003年初,思科状告华为一案是一个典型。

  当官司刚开始,法庭还没有任何动作时,《华尔街日报》就刊发了一篇题为《华为被诉考验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决心》的文章,内容基本上就是讨论华为“有罪”已经是既成事实,重点不是讨论双方的争议,而是今后如何处罚华为的问题了。并且还写道:“思科是上周在美国得克萨斯州的地方法庭提起这一诉讼的,该公司寄希望于中国政府官员已经改变态度。”“是对中国中央政府是否愿意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中国新兴的信息科技行业知识产权)的一次重要考验。”“这次备受关注的诉讼将凸显出中国政府言行之间的距离”。不仅提前宣判华为“有罪”,还旗帜鲜明地把矛头指向中国政府,期望通过其舆论影响力给中国政府施加压力。其实知识产权官司在美国司空见惯,天天发生,比如英特尔、微软、迪斯尼等都经常上演这样的官司。而且媒体一般都会比较客观。好像从来没有看到哪一起官司是要“考验美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决心”的。然而,这一次《华尔街日报》如此明显的倾向只是说明一点:这是一场中国和美国公司之间的官司,中国公司的“罪名”是可以不判而宣的。中国公司就是“小偷”!根据他们的逻辑,中国媒体舆论和中国政府如果支持华为,与偏袒“犯罪”无异。

  这个结论背后的潜规则是——中国理所当然应该遵循美国标准。文章很自然地推断,在知识产权方面,美国标准就是国际标准,就是中国应该遵守的标准。“如果美国地方法庭判决思科胜诉,那么根据国际条约,中国监管机构有义务执行有关侵权的判决。”在国际上,包括美国国内,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究竟应该达到什么样程度,是一个争论非常激烈的问题。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保护程度,无论在WTO还是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都鲜明地确定,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保护标准是截然不同的。事实上,美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与欧洲等其他发达国家的标准,与TRIPS等目前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条约,尤其与发展中国家的标准,都是完全不一样的。甚至可以说,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美国的保护标准实在是代表了“极少数”、“极个别”而已。但是,在美国媒体的眼中,却全然无视这种差异(不知是无知还是高知)。

  国内部分媒体成为阻击者的帮凶

  春节之后,《华尔街日报》的第二篇报道出来了,威力更大,它抓住了一个细节问题:“华为已经将其Quidway路由器从其美国网站上撤除,并表示正在回收在美国售出的少量此类产品。”“思科称华为似乎在设法回收产品”。通过这样一个“似乎”的事实,却在全文的组织和材料的引用方面,十分高超艺术地传达出一个隐含却十分明确的信息:华为偷盗的“罪行”已经不打自招。这份3月25日的《华尔街日报》还称,华为在周一递交给美国得克萨斯地区法院的文件中,首次承认存在明显的剽窃行为。

  一向擅长媒体公关的思科中国,于是开始打破沉默,及时向媒体发言。于是,在中国的媒体上,我们看到,本来准备用“21项罪名”置竞争对手于死地的思科此时却表现出慷慨而大度:“思科中国公关部经理商容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华为此举积极而有诚意。”(《新闻晨报》);《中国经济时报》的报道更是态度鲜明,题目为“华为撤回美国部分产品 思科诉讼赢得重大胜利?”虽然还加了一个问号,但是全文已经明显在为思科庆祝胜利了,文章说:“华为此举似乎意味着思科在这场法律纠纷中赢得了重大胜利。”颇具影响力的《XX青年报》在《华尔街日报》的两篇文章之后,亦配合得相当默契,其倾向性与《华尔街日报》同步。《华尔街日报》就这样成功地主导了部分国内媒体的舆论,它的倾向成为许多中国人的当然倾向,它的“无知”实际上切合了国内许多人的“无知”。这种中外媒体联手的结果是,虽然法律至今还没有定论,但,华为已经被这些“舆论法庭”先钉在了耻辱柱上,宣判为“知识产权的盗窃者”了。

  事实上,华为早就针对外电报道否认了“自己承认剽窃”。从专业角度看,享誉国际的斯坦福大学资深软件专家DENNIS ALLISON证实:“思科通过分析得出的结论言过其实,超出了由他们手中的证据可以得出的结论的范围。”他解释了为什么会存在一些其他的相似点,“原因在于思科和华为似乎采用了相似的第三方软件。该第三方软件既不属于思科也不属于华为。两者都从第三方处付费或免费得到的许可使用软件融合进自己的软件。”(引自ALLISON给法庭的证词)美国3COM公司首席执行官BRUCE L. CLAFLIN先生以公司25年的国际信誉为华为担保作证:“本人亲眼目睹了华为公司世界级的工程能力”,“相信这些产品是在完全尊重各公司知识产权的基础上设计出的”,“相信华为最终会证明,华为的产品没有侵犯思科的知识产权”(引自BRUCE L法庭证词)。美国得克萨斯州地区法官为此签署了一份临时禁止令,在思科诉状的21项诉请中,临时禁止令只涉及到5项,判决华为停止使用思科提出的有争议的一些路由器软件源代码,包括操作界面以及线上的帮助支持文件;同时法官在更大范围上拒绝了思科的其他要求。事后双方都认为自己没输。稍后华为本着商业规则自愿针对思科的疑虑而对产品作出修改之后,产品被贴上3COM的品牌名称由3COM在美国经销。而思科亦撤诉了,双方以庭外和解宣告诉讼的结束。

  讨论思科华为谁是谁非不是今天撰文的重点,我要说的是,对于一个在专业领域内标准多元、没有定论之前的问题时,媒体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态度去报道很重要。美国媒体的客观报道是有限度的,我们如何区分,不片面不盲从,不当这个传声筒复印机,保持自己独立的头脑很重要。据说,当华为市场人员寻求部分国内媒体沟通时,一位记者断然拒绝“噢,这个时候你们想起我们了。以前怎么从来没有想到我们?”

  这位记者可谓一语点破。在中国,说白了,企业与媒体的关系,实际上非常简单,因为都是市场经济的年代,应该以“商务”为导向。其关系与电子商务一样,一方面就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B2B,那就是投广告,谁投得多,谁的“感情”就深;另一方面就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B2C,这个更无须多说,反正“交易”多,交易额大,关系自然就“铁”。这些“电子商务”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长期细心的培育,需要企业不懈的努力。像华为这样危难之际才找上门去,实在是太“势利”,太“功利”:你把我们记者当什么了?!

  华为CEO任正非一向主张低调,与媒体保持距离。他认为媒体是把双刃剑,今天可以把你捧上天,明天就会把你打下地狱,因此许多大牌媒体主动要求采访,都被拒之门外。他们只要埋头做企业就行了。然而这一次,华为终于认识到,这把双刃剑的锋芒并不会因为你的回避而削弱。与国内媒体缺乏长期、互动的“沟通”,没有利害关系,危难之际怎么可以共患难?一向以批判社会不公、有志于民主建设的许多国内传媒,也因此被残酷地撕开了正义与尊严的另一面:假如华为是这些国内媒体的大广告客户,那么,一切负面报道恐怕就都不会产生或即使产生了最终也可能是胎死腹中。

  国内许多媒体丧失了基本的价值观

  在类似的事件上,如果国内媒体仅仅局限在商业利益和个人利益层面,仅仅将这场官司看作是一个新闻,一次企业之争,那不但狭隘,更是无知,甚至堕落。像思科状告华为这样的官司,本质上完全超越了简单的企业之争,而成为信息时代的产业竞争规则问题,中国参与世界发展遵循的规则问题,知识经济时代全球知识产权规则问题。这是中国入世以后,第一场知识产权的真正大交锋。涉及到发达国家和后发国家知识产权冲突,产业霸主与后起竞争力量的竞争规则之争,涉及到行业垄断和技术创新的冲突,也涉及到究竟谁来为中国制定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等一系列,直接影响企业、产业和国家长远发展的“大是大非”的问题。

  我不太相信美国大牌媒体的“客观、公正”,但是我不能不敬佩他们内在价值观的坚定和一致。尤其是在华为与思科之间发生重大冲突之时,自己国家的利益和自己企业的利益是深入每一个文字的,可以“同仇敌忾”地一致对外。反正,你要期望他们站在中国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角度是不可能的。反照国内媒体,内在价值观已经基本丧失,或处于分裂混乱之中,代之以纯粹的商业价值观,膜拜美国媒体的价值观,以及纯粹个人利益的价值观,当然,在这种“大是大非”问题上也依然有坚持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坚守者,比较珍稀罢了。我倒是看到许多与媒体无关的专家、学者和网友,发表了许多真正发自内心、具有深度穿透力的、更客观真实的文章。这些文章让人触动和感动。

  在如此重大的事件面前,国内媒体成了随着商业利益而“漂浮”的舆论工具,令人深思。对国外这些大牌媒体,我也曾经有过非常的崇拜,并以此来映衬心目中国内一些媒体的丑陋。如今,这种崇拜已经彻底消失,只是一些国内媒体愈加丑陋了。当然透过文字表面,《时代》、《华尔街日报》这样媒体所体现的内在价值观和鲜明的美国倾向,实在是令我惊叹。而国内媒体内在价值观的人格分裂,以及其倾向随着利益的飘忽不定,尤令我惊讶。

  “维纳斯计划”论战中的《时代》周刊

  当然,这不是今天特有的现象。

  我自己最早见识美国媒体的真实是在1999年。那年的3月10日,比尔·盖茨亲自到深圳发布“维纳斯”,除了朝圣般的企业家外,中国各大小媒体也给予了前所未有的欢迎。“几乎所有的媒体都表现得如同最先进的PC一样,全用上了世界级标准的“操作系统”。这个“操作系统”当然出自微软,当然不是Windows,而是“维纳斯计划”。随便翻开一家国内媒体,就会发现都有预装的“维纳斯计划”,表现出惊人的“兼容性”。这种惊人的可操作性体现了中国媒体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在商业性(微软下大钱)和新闻性(盖茨亲自亮相)同时兼具的时刻,中国媒体一下子失却了独立的思考能力。

  当时因为微软这个“维纳斯计划”,舆论一片沸腾。其中导火索就是我发表在《南方周末》的文章《“维纳斯”福兮祸兮》,质疑微软霸权垄断。发表后不久,《时代》驻北京记者联系到我,说香港总部看到文章,希望转载。并告诉我,杂志已经留出一个页码,800左右的字数,而且是发在国际版而不是地区版上,时间非常紧迫。我十分兴奋,毕竟《时代》一直是我心目中的“全球第一刊”,能受它青睐,无疑是极大的荣幸。我放下其他所有事物,花了一整天,将4000多字的原文缩成近2000字,留出充足的余地让他们删减。《时代》编辑翻译的初稿很快传回来,我又仔细地修改了其中十多处不准确之处。他们说文章一出来,就会给我寄刊物。我以为一切万无一失,就在《南方周末》上“提前”发布:“美国《时代》周刊要将文章精简后刊出”。结果,《时代》并没有刊登。在我的催问下,驻京记者非常别扭地告诉我,文章不发了,具体原因她也不知道。几天后,我却看到了真实情况,他们刊出了一篇明显倾向微软的文章。

  这件事彻底粉碎了我对“第一刊物”的信任。而且也永远不会再期盼它的“垂青”。

  在这期间,《华尔街日报》有两次正式采访我。采访中,我就有一个明显的感觉:记者对我的观点和分析好像没有什么兴趣,哪怕你再如何摆出多少事实,而一再要往她的思路上引导。对不同问题的“分辨率”完全不同。我很费劲地谈了一个多小时。结果最后文章出来,我表达的内容连一两句话也不贴切,围绕我展开的多是记者自己的观点。我实在惊叹,这些记者鲜明的“判断力”——既然如此,又何必费我这么多口舌?

  他人的警觉和自己的陷阱

  2004年5月3日,《纽约时报》发表专文称,来自美国官方和非官方专家认为,美国在关键性的科技与创造领域内的全球龙头地位正在逐渐丧失中,其他国家在基础科学上的进展经常与美国并驾齐驱,甚至凌驾于美国之上。美国人所获科技奖项的数目,以及在主要科学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数量等多种证据显示,过去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主导世界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的美国已经开始失去科技霸主地位。而亚洲人撰写的科技论文,获得的专利数量增长迅速,令人吃惊。专家们普遍认为,继日本、韩国、新加坡之后,中国将成为新的科技强国。

  中国的崛起意味着国际利益格局的重新分配,意味着竞争优势主导下的利润分配产生重大转移,中间必然充满着此起彼伏的冲突,WAPI已经是一个非常生动的案例。3G标准和知识产权政策等都将引发更大的冲击力和影响力。

  实际上,放眼中国高科技领域,进展在推进,但是更大的困难已经到来,中国高科技企业正在进入一个 “内忧外患”的全新时期。无论是PC、软件还是家电等,到处都是四方告急的狼烟。WAPI的突然死亡,知识产权大网的全面收紧。不仅仅中国企业,中国消费者也将长远受累。

  在这个崛起的过程中,国外媒体因为自己的利益立场、固有的偏见和文化隔阂,不可能成为中国企业崛起的客观和友好的宣传平台,而会起到相反的作用。这是必然的,也是我们必须承受的。而如果国内媒体也无法成为中国企业崛起的支持性力量的话,那前行的道路势必更加曲折。

  如果中国媒体进入一个“投降哲学”盛行的时代,那就会真正成为一个狼多了,狗多了的时代。如果国内媒体无法作为社会公器,保持公信力,只顾自己的商业利益,只听从“商业力量”的利用和指使,那么,中国的国家利益谁还来顾及?谁能在危机之中为中国产业提供微薄的支持和帮助?

  当中国高科技产业的领头羊遍体鳞伤的时候,我们将收获什么?也许有人可以收获钞票,但更多的人却将收获悲哀。健康的媒体业,健康的产业化,必然是以媒体独特的公信力为基础的。公信力不能成为商业利益的牺牲品,也不能成为金钱的“兑换券”。

  因此,中国高科技产业的崛起之路,还应该是中国媒体打造自己“头脑”和“脊梁”之路。否则,中国崛起的力量将可能极大地消解在自己媒体的反冲力量之中。

  这是一个我们不能不正视的严峻现实。

0

评论Comments